怀疑被害人与其前妻有染,于当日清晨在被害人小区前对面等候拦下,将被害人连捅八 *** 后至其死亡,后自首,公安局按故意伤害致死,检查院是按故意杀人致死,中院开了一次庭,让民事赔偿调节,在原告律师的调节下,赔偿了被害人10万元,后知被告被叛了13年,到现在被害人家属也没有见到宣判书,也没有在宣判书上签字,并且被律师拖延过了上诉期,现在被害人家属不服赔偿,也不服叛决,宣判书该不该给原告,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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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部分调解解决,法院不需要给受害人判决书,也没有上诉的权利,如果觉得刑事部分判决不合法,可以向检察院提出,要求抗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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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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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部分,你说已经调解结案了,也就是说调解书是不能上诉的,除非调解违反了受害人家属的自愿原则(这得由你们自己证明),而刑事部分的判决书,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只有被告能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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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检察院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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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