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厂子,5年前从别人手中买来的,当时合同是这样写的;转让费是71万,其中银行贷款65万,法人转让费6万【已给】,这65万由双方到银行转到我的名下;到现在只转了17万,还有48万没有转在我的名下,我已经营了5年,5年没有清息,【现在企业法人是我】
现在原来的法人要求我给他70万厂子我继续经营,理由是银行贷款在他名下有48万,再加5年的利息合计70万,负责厂子由他经营。
现在我想继续经营,把银行5年来的利息清了并把贷款转在我的名下,可是他给银行打过招呼,我转不了,我想通过法律解决,这场官司能赢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