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日本男在武汉拿的结婚证,婚后有两儿子,因为婚前就没感情,从我怀孕2个月开始到现在5年了性生活不到10次,包括半途而废的在内,在这期间他曾阴囊疼痛和肿大,我一直都忍着,这期间常吵架,他婚前都爱喝酒,每天都喝,他曾在我生下儿子刚满月后大打了我一顿,08年11月份来日本定居我没有永久定居权,孩子都入了日本籍,他因为在中国做贸易生意每月需回中国7天以上,我们母子3人在日本。因语言不同和种种原因我真的承受不了,现在想回国离婚,我有两点要求1: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2:要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包括教育费,请问我有多少胜诉的机会,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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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两个孩子已入日本籍,抚养权问题有些麻烦,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为好。有疑问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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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可以聘期律师国内起诉获得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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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考虑在中国起诉离婚,这样可适用中国的法律,两个小孩一一般你可至少抚养一个。如果两人在你身边(回到中国),你获得两个小孩的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如在日本离婚,可能对你不利,且你在日本的离婚还需要在中国进行一定的程序方可得到认可,比较麻烦。有需要可联系专业的婚姻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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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在中国起诉,因你们的婚姻缔结地在中国。但小孩的抚养确有问题,要看具体情况处理。还有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问题及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都不明确。这些适用的法律均不相同。请联系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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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