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一位退休教师,本人属二女刚因病去逝,丧葬费由三兄妹平摊,办理完丧事之后,是哥哥和两个妹妹如何继承遗产的事。父亲去逝后据说有30个月的工资约为6万,哥哥是老大,宣布对遗产这样分配:留1万做父亲出林用,剩余5万小女儿1.5万,二女儿1.2成,儿子则分2.3万,请问这样分配合理吗?有什么法律依据没有?
备注:父亲月工资据哥说有2100元左右,退休后一直住在哥那儿,两个妹对这部分工资没有任何享受,父亲去逝前约有半年需人护理,两个女儿也常去照料。(哥哥和我都是教师,小妹自己有个门面开了个理发店,论收入三兄妹应不相上下)
-
1、继承权原则上是平等的,女儿和儿子的继承权也是平等的。2、权利与义务也是平等的。我注意到你父亲的丧葬费是由三兄妹平摊的,那么,对遗产的分配也应该是平等的。当然,如果有遗嘱的就按遗嘱办理,另外,对你父亲生前赡养、照顾较多的,在分配遗产时是可以给予适当多的遗产的。
-
如果你父亲有遗嘱,应当按照遗嘱分配;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分配。配偶、子女均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女儿和儿子的继承权是平等的。但法律规定,遗产也可以根据各继承人的实际情况多分或少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