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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54岁单身汉(五保户),有轻微精神病,会种田,生活能够自理。 在自家门口的公路上被摩托车撞了,当时刚刚天黑,具体时间不是很准确,当时被撞之后就人事不省,没有感觉,摩托车驾驶员受伤,并留下话“我是石明的人”驾车离开现场,去医院进行包扎。(现场离医院1.5公里)其还没有离开医院,交警就到医院来了。 当时是一个路过的长安车发现我哥躺在地上伤得很重,报的警,120是从12.5公里外的,送医院抢救,于次日7点宣布死亡。 摩托车无牌,驾驶员无证(不知道是买的新车还是旧车,没有过户) 没有保险之类的 酒后驾车 逆向行驶 我有一老母亲84岁,给我吃住在一起对方提供了13000元的安葬费,我哥现在已经入土了,钱超了少数,有账本 跪求八方高手支招: 1、有哪些是我母亲必须得的。还有就是车子没有过户,如驾驶员拿不出钱,早先的车主是不是也应承担一部份钱。 2、没安埋人以前社长说民政可以考虑一部份钱,叫我们放弃法院程序,现在人埋了,社长不管了我想问:民政这一块国家有没有硬性规定,可得可不得让他们拿去买纸盖脸。 孝家有礼了!!!!!

交通事故
2010-02-11 22: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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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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