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于06年经人介绍认识不到三个月男方就催促结婚,刚到20岁一个月后男方就催促办理了结婚证,由于当时根本就不懂事,就没有多方考虑就办理了结婚证,但婚后两人也没有办过任何酒席,由于男方不是成都本地人,办理结婚证后就把户口迁到了成都,办理结婚证后男方就长期不回家,但是婚后男方没有任何付出,对父母也没有尽到任何义务,结婚三年没有给家里付出过一分钱,没有买过任何东西,结婚后一年我就提出离婚,但是对方一再的拖直 到去年12月才办理了离婚证,婚姻存续中两人没有任何的共同东西,但是现在我所在的地方面临拆迁以及分配钱的问题,男方现在却提出要拿这些钱,拆迁的房子是父母的,男方没有任何付出现在想提出要钱,我应该怎么办,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是否可以告男方“空挂户”以及遗弃家庭成员?请律师尽快给我回复,谢谢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