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九号上午,我因无驾照让朋友开着车带我回家,在途中出了车祸,交警认定对方为全部责任,我因头部受伤住院治疗,在我治疗期间朋友跟肇事方私了此事,并且当场签字,具体内容是:车辆修好,我的住院费用全部报销,还有我的误工费。我是事后清醒以后得知此事,我想问问,他签的字是否有效?他能代替我吗?还有,我的所有费用都是通过对方的商业险来报销的,对方不但没有拿住院押金,并且车也当场开走,我想问问这样可以吗?并且我的车是由一个汽修厂的开走的,并且告诉我什么也不用我管,到时候把住院的发票给他,他找保险公司就可以了,我不太明白,我想问问这样是走法律程序吗?合适吗?我想问问,谢谢。

交通事故
2010-02-16 13: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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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