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借了20万元,借款人前几天死亡,而且已经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不过到了借款期限后一直催要不给,借款人死亡后去他家人(尚有妻子,儿子,儿媳,女儿)要也不给,态度恶劣,借条他们也不补,知道借款人生前有一小工厂,房子,小面包车,请问怎么办?要怎么才能起诉?起诉被告应是谁?
-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可主张借款为其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据此可起诉其妻子;另可起诉其第一顺位继承人,要求在遗产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时效问题建议带有关证据面谈。
-
起诉借款人的遗产继承人。借款人死亡后,其债务由其遗产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两年诉讼时效是指在借贷合同期限到期后,两年内没有积极行使追债权利的话,两年后,视其放弃债务,即使起诉也会丧失胜诉权。
-
借条上是否有还款时间,如果没有还款时间的具体约定,就可主张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所以要具体看借条是怎么写的,不要过早的下结论说是过了诉讼时效。起诉 的被告是借款人的妻子和借款人的所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
可起诉其继承人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