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先生结婚前不知道他精神上有毛病。婚后因为生孩子。生气。着急。挨打。导致我现在听力为0.我现在想离婚。想分财产变卖后瞧病。可是所有财产全是公公的名字。而且。我先生曾在公开场合播放黄色电影。在商场以“不小心”为由经常摸别的女性胸和臀部。而且我们已经六年没有夫妻生活。而且公公婆婆都对我不好。不同意把财产分给我。而且。当初和我先生结婚的时候我是有听力的。只是不太好。但是。当我没有听力的时候。跟他们说。要求看病。可是他们不同意。请问。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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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较好.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有困难可委托律师代理维权.如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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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至于你说,财产都是你公公的名字,那么只要你有证据证明该财产实际上是夫妻共有的,就可以要求分割。
其次,因为你婚姻存续期间受到你丈夫的暴力打骂,所以,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2001年4月28日公布施行的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增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该法第46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适应了我国新形势下调整离婚关系新情况的需要,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有利于维护合法婚姻关系,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制裁过错方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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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不成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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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证明登记在你公公名下的财产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可以要离婚时要求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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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打可以报警;
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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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