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刚刚大学出来找了份工作,遇到别人办理信用卡,觉得很有用就办理了一张,交通银行给我批了25000的额度,我一直不敢用,直到上司因为儿子出世需要基金为理由借去用并承诺几天还上。没经验轻信了他。后来他总是还了又拿出来,我发现事情的严重性了就注销了卡片。而且发现里面的钱全部被取完!我找到了他,他没办法及时还上,无奈之下签定了一个还款协议。协议未到期,交通银行催要钱,并警告几天后不还就交由当地司法机关处理,并以合伙欺诈信用卡为理由上诉。现在他要到春节前才能弄得到钱!!由于款项非常多,我暂时没有能力偿还。我该怎么办?或者这么转移债权人?求救 谢谢各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