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12月份我有个朋友家丢了东西,我住在他家的地下室有一天我朋友去小便,我捡到了他家丢失的包等等东西,在我捡到包一后我帆过包,但是先在他说是我偷的东西,报了案了,指纹鉴定有我的指纹,他非要说是我偷的他的东西,我想问问想这样的问题怎么解释呢?我先在是有理也说不清楚,可以这样说我跳到黄河也洗不清啊,因为我动过那个包没有人相信我不是我不是我偷的那个包,我真的没有偷那个包还有就是一块表,我都没有见过那个表他说是我偷的,逼的我没有办法了我承认了,可是我真的没有偷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