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我是在2009年2月15日和某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在2010年2月8日和该派遣公司协议解除了合同,公司发放薪资的方式是发放到被派遣工的银行卡上,我由于信息有误没有银行卡,在2010年2月9日我到该派遣公司结算薪资,可该派遣公司没有结算,而是1月份的薪资要在2月份底才能结算,我想请问一下在劳动合同法上解除合同后薪资是一次性结算吗?存不存在周期性发放薪资,派遣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吗?谢谢。

其它综合
2010-02-09 18:48: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