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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现有一事来听听大家的意见。事情具体如下: 2010年2月6日15:00左右,司机苏驾驶拖拉机在行驶过程中,将我外甥女撞倒,孩子于2月7日中午转进省儿童医院,现正在住院观察治疗当中,并准备手术。医院初步诊断为:耻骨骨折,右大腿骨裂,骨盆淤血。 现有这样两方面的问题: 1、事发时没及时报案,现在报案是否会迟?对于这种拖拉机在乡村公路撞人的案件,应该找什么部门立案?另外,如果某部门不予受理,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出具相关证明?还有,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继续找哪些部门解决,以及这些部门从低级到高级的顺序应该是怎么样的? 2、该如何要求肇事司机赔偿?事发后,肇事司机口头承诺给与赔偿,并付给了我姐1000元赔偿费;但是今天(2月8日),在医院下达了催费单后,我姐给其去电话又协商了赔偿事宜,他与我姐约好晚上在他家面谈并先行支付一部分手术费,可晚上去他家时却没人在家,且电话也打不通了。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处理?如果他继续逃避,又应该如何?如果留下后遗症,肇事司机是否应该继续承担责任?如果是,现在又该如何做才能保证他以后会继续承担? 谢谢了!

交通事故
2010-02-09 10:33:5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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