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有一个孩子,五个月。丈夫要求他抚养孩子,房子归他,家电家具之类的均分,他从公司的四万借债也要均分。但是我和我娘家提供的家庭装潢款,结婚费用以及孩子至今的抚养费用共计约三十万,他却认为是没有借据的,所以不愿算作共同财产均分或补偿。我如果要求带孩子,要求他每月给付抚养费,他不同意。
另外,我以前是做老师的,因为生孩子,所以把工作辞掉了,现在没有工作。我的父母一直也在给我们提供经济援助。请问我要想要孩子,该怎么写一份对我们母子的权利提供最大保护的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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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两个人讨价还价的结果、协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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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找律师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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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