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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里有一套房子,是 单位上的(在建),在前几天我 把买房的 名额以一定的转让费转给一个同事的朋友。商定好,一次付清我之前所垫付的一次房款,但房子在我名下,后期的所有费用由他垫付,房产证办好 后再进行过户手续,期间 所涉及房款及过户费都由对方承担。 现在我需要将此拟定为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民事相关
2010-02-08 16:37: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