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日,本村一邻居请我老公帮忙给他开车送货,一趟给我老公500元钱,开车的路中因下雪地滑出了事故,车摔进沟里,人压在下面,没有任何事情,只是皮外伤,输了几天液,就没在输,请问雇主是不是该承担所有医疗费,还应承担什么费用,之前所说的工钱是不是还应该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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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首先:之前所说的工钱应该给,另外还应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其次:就此事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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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去承担医疗费、原先说定的工钱外,还应当承担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协商不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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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医药费,工钱照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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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村一邻居请我老公帮忙给他开车送货,一趟给我老公500元钱,”这样的事实应该是承运合同,非雇工关系,是难以通过诉讼争取到赔偿,建议慎重起诉。
东营特邀首席律师---端岩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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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