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6月15日为朋友担保了3万元,是向私人理财公司借的,当时约定借款两个月,8月15日到期,月利率是4分钱。8月份到期时借款人和理财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又续了一个月,而且利息更改成了5分钱。现在借款人无力还款了,请问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谢谢。如果理财公司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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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重新签订合同,你可免责。如果是签订补充协议,你在原合同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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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增加的责任你不承担保证责任。以上供参考, 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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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作为合同的担保人,应当在原合同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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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