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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前,我爸爸因为和本事之当事人有纠纷两个人大打出手,当事人的岳母在劝阻的时候被当事人撞倒,(不是我爸爸撞).导致老太太骨折,最近治痊愈已出院.之后我爸爸经过警属录取的口供,大概也是如此,(两人因有纠纷导致对方把老太太撞到)!现在对方当事人老是没有理由的经过警属把我爸爸带去拘留,先后有两次,第一次有2天之久,第二次有12个小时之久,他们的要求就是要赔偿.要钱,可我们总是见不到他们当事人,重点是一直都是警察出面提出不合理要求.我们想要经过合法机构给予处理.问?这样的事情我们有多少责任?该怎么对待警察不公的待遇?(我们乃俗称外地人也,而人家乃本地之主)该怎么对待警察无理的索要?需要请律师吗?

民事相关
2010-02-07 10: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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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