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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份,在胜利修一条旅游公路,从我家旁边过,沿着公路所占土地、所拆房屋不赔一分钱,白占。当地村民就在公路上做活,于2008年12月份完工,至今工资不给,每次找包工头要,他都说交通局没有划款。就问律师:修公路占地和拆除房屋是不是不用赔钱?要怎么样才能拿到拖欠的的民工工资? 谢谢

其它综合
2010-02-06 11: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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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