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大人你好:
我今年22岁,
我的一个同学要去借应急贷款,事先他好像已经借了10000元了(实际支付7800),好像没有担保人。这次叫我去帮他做担保,又借了5000元。但是他的意思是叫我把上次借的合起来一起做担保。还款期是一个月。也就是担保15000元。而且他和那个放贷的人好像认识。我原以为只是做一般担保,当放贷的拿来协议书之后我仔细看了下,是连带责任担保,我问他不是说的是一般担保吗,怎么是连带责任,他给我说“其实都是一样的,到时候他要是真不还的话我们也不会找你,就是让你做个保证,不要看这个字面意思”。最后我的同学说他确实急用钱,一定会按时还款,不会出事的,我看他确实挺急的,于是我就帮他做保了。但我现在,总是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他们对我说的什么,能构成欺骗担保吗?欺骗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麻烦您帮我想一下好吗?我的语言能力不是很好,希望您能看的懂。 真是非常感谢!谢谢您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