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09年12月12日上午9点左右,我驾驶摩托车由东向西,在打开转向灯向左转弯后,离非机动车道不远,迎面开来一辆的士,在他看见我已转弯后,来了一个急刹车,刹车印有十几、二十米后,当场把我从摩托车上抛下,他的的士右边车灯部分擂向我的摩托车右边保险杠,现在我已经是右脚啡骨骨折,胸十二椎骨压缩性骨折1/3,多处软组织唑伤,现在我已去院,但回家后发现我大不如以前了,右边肩与手之间有疼痛感,有时候还听见关节的响声,足弓结构向左偏,上楼或走平路时去现呼吸困难,体力活动完全受限,腰椎畸形,睡在床上腰椎下可以放一个拳头进去的空间。谢谢您,等候您的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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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由交警部门认定,应当构成了伤残,至于等级由司法鉴定机构评定.
我是益阳的,如需帮助,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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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认定,是否伤残需申请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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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