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日早上,我与同事驾驶一辆轻型摩托车7:40左右与一辆黑色的大众轿车相撞。
事情经过:摩托车是同事开着我们已经进入园区内,园区只有一条道,开始我们是在右向开着前面有几辆自行车和电动车,我们就改左向向前行驶。刚走到一个T字路口突然有一黑色大众轿车行驶而出。车没有打转向灯,没有按鸣,旁边有树拦挡住车驶出很快我们刹车了当时已经晚了。两车就这样相撞。当时车主就拿着电话打。没有过来问问我们的情况怎么样,当时我们公司的厂车把我们送往医院,那车主没有来,在医院所用的费用全是我们自己出,厂里也愿出钱,还打了一万借条给我们。到现在车主一分钱都没有付。等交警判。现在我们问交警她有没有驾驶证。说有。但是我们这边没有驾驶证,车有牌,现在交警判的主要责任在我们这边。车主有保险公司陪,说只陪给了我们几千元。现在我们所用的医疗费两个人已经有2万以上了。到现在我同事住院还是自己出。下巴骨折刚动完手术。
那车主的车进入我们公业园没有登记,直接开进来的,保安叫她登记她没有登记,直接进入。而且她不是来办事务的,她是送她的女儿来上班。
我想请问一下。像这样的情况对方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