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09年10月份到厦门工作的。12月因为爸爸生病住院,没人照顾,没办法我就向公司请假回家。当时是说,如果爸爸病情不重的话就元旦回公司上班。后来我给老板娘打电话,跟她说自己没有办法去厦门了,还问了她工资的事,她说工资会在15号后给我汇的,可是一连过去好多天,我打电话问她工资的事儿,她说工资不能给我,说我是自动辞职的,是不能给我工资的。有自动辞职的说法吗?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当时上班的时候也没有签合同。可我的那20天工资也有600多,爸爸为此很生气,20天的班,几乎是全天班啊,每天要从9:30到晚上的10点,有时老板还会让我们晚上留下来开会,有次还开到半夜一两点,我觉得真的是挺委屈的。自己辛辛苦苦的工作。还想拿着这第一份工资给爸爸妈妈当压岁,以后我一定要放大眼睛,学聪明点。结果事情却是这样,我想找法律来保护自己,所以请大家帮帮忙。非常感谢!

合同纠纷
2010-02-04 21:26: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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