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死后在其房内找到一张纸,上面写明了其死后房产所属,并没有签名,只是盖了章,那这份遗嘱是否有效? -----如果是他自己写的则有效
问题补充: 另外想问的是:
1、我外公死前并没有立下遗嘱,其有三个儿女,大儿子从小就过契给别人,而且一直是与那边生活,那这个儿子能否得到遗产?如这个儿子已继承过契人财产是否也能继承原家人遗产。-----大儿子不能继承
2、由于死者是农村的,因此生产队会有红利,这个红利是否会平分给继承人,如果有一方要求多拿是否合理?(其中两人不同意)-----一半平分,但尽赡养义务多点的也可多分一点
3、丧葬费是否需要所有继承人签名才能领取,如一人不同意签名,那还能领取吗?----最好是 全部人都签名
4、三个儿女都与外公分开住,一直都是由我外公的弟弟照顾,并后来住在老人院都是由其弟弟一并承担,因此外公死前碱个儿女有口头协议,外公过世后房产归我外公的弟弟以作补偿,但当时没有公证,是否没有法律效力?---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