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与09年3月查出患有中晚期食道癌,然后送往上海某医院进行治疗。医生开的治疗方案为照光、化疗在进行手术。经过几个月的折腾,在6月份进行了手术。手术后医生说他恢复的很 好。急忙催我们出院。出院后的不到2个月,我爸爸就去世了。在去世当天在我们当地的医院查出动脉管有个假性肿瘤,医生断定可能是由于手术所引起的。因此我的家人拿着那张检查的片子去上海的医院进行理论。主治医生看到那张片子后有些慌张,并说他看不懂那张片子。于是我们跟 院方领导交涉。经过院方的商量,他们决定给些经济补偿,而那个主治医生却给了我家人一笔钱,而且这钱比院方出的还要多,还说让我们跟任何人都不要提起。我想请问律师,这是不是算错了错事后心虚?或者说这是不是属于医疗事故呢?能给予回答,不胜感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