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妈妈在外地一布料市场进货,买了一些货。于是雇用了当地的一辆电瓶车(电动3轮车)拖货,我妈坐在司机旁边。在离市场不远的100米处发生了意外,造成膝盖以下截肢。发生意外的当时,我妈妈很清醒的,剧我妈妈说,当时是这位驾驶电瓶车的司机撞上前面停着的一辆车。而司机却不承认,说是后面有辆安徽牌照的拖拉机撞上他的车,然后他的车再撞上前面的车。现在他就以家里没钱为理由,拒付医药费。 我们到司机(53岁)他家里去看了,有一栋8,9年的房子(100平米宽左右,3层)。但他儿子说房子是他的(30岁左右),只给了一小间给他爸爸住。如果我们打官司的话,除非就是让他去坐几天牢而已,我们又是外省的,又要浪费好多金钱和时间。但这么老的房子,10年前他儿子的经济能力是不可能建成的啊。 所以我很矛盾我想看看大家的意见,这场光司我该不该打啊!!

交通事故
2005-10-31 20:00: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律师是这么跟我们商量费用的。
    第一种方式:2万,不管输还是赢
    第二种方式:先交6000(其中1000交通费)然后再按法院判下来的20%提成
    第三种方式:先交6000,然后再按执行所得的30%提成
    我们是按第三种好些吧
  • 1、你报警了吗?
    2、民事赔偿上:
    1)如果你证据充分,可以依侵权为由起诉,这样赔偿较高。
    2)如果证据不足,依合同起诉,不论对方有无过错都得赔。
  • 报警了。但责任认定书没下来。但很多律师都说我妈不要负责任的。
  • 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慈公交逍认定[2004]第5232号
    事故时间:2004 年12 月19 日16 时许
    事故地点:胜山塘墩路长三角大酒店旁
    当事人:
    (甲):林文岳,男,1952 年 10 月 31 日出生,汉族,家住浙江省慈溪市胜山镇镇前村,无牌农用电瓶车驾驶人,身份证号:33022219521031471X
    (乙):侯社玉,女,1958 年 4 月 28 日出生,汉族,家住湖南省邵东县双家铺乡马司塘村,无牌农用车电瓶三轮车乘坐人,身份证号:430521580428214
    (丙):拖拉机驾驶人:逃逸。
    (丁):无牌农用电瓶三轮车驾驶人:逃逸。
    事故车辆:
    甲方无牌农用电瓶三轮车所有人:浙江省慈溪市胜山镇镇前村 林文岳,无保险,损坏。
    丙方及丁方车辆情况不祥。
    事故简况:
    2004 年 12 月 19 日 16时许,林文岳驾驶无牌农用电瓶三轮车沿胜山塘墩路由南向北行使至长三角大酒店旁,尾部被同向形式的拖拉机相撞后,农用电瓶三轮车在向行进过程中右侧又与停于路旁的无牌农用三轮车右侧相撞,造成乘于林文岳的无牌农用三轮车上乘客侯社玉受伤,拖拉机,无牌农用电瓶三轮车当即离开现场,至今仍无该二人线索。
    根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将该起事故有关事实作以上认定。



    承办人:姜科军 周松其
    复核人:史立新
    慈溪市公安局巡警大队逍林中队
    2004 年 12 月 29 日



    上面是责任认定书,我抄下来的。请大家帮我想想办法啊
    1。如果打赢官司的话,能不能得到赔偿?(他家没钱,有钱就不会去开电瓶车了,只有一栋房子,房子还不晓得是他的还是他儿子的)
    2。如果没打赢官司的话,我应该负律师好多委托费
  • 帮帮我
  • 当然要办,要委托律师代理,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