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底,我买了一间动迁房15平方米,我的同事也要买,碍于面子,让她也出了50%的购房款,遂双方签协议一份,商定动迁总款,各得50%。当时租赁户名为本人,没户口,08年将我父母、岳母及三口之家6人迁入该房內,09年10月分得动迁款196万元。因我和妻子所签协议,其他人并不知情,现父母、岳母、及儿子都不同意将各自动迁款给出资方。法院会支持我的同事吗?父母、岳母、及儿子认为我和妻子没权将动迁款分给别人,协议未经他们同意,法院会支持我的同事诉求吗?我已经将30万给了同事,但他以双方签协议一份,商定动迁总款,各得50%为由,将我和妻子告上法庭。法院会怎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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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款项所得有几个原因。房子面积,是其中一条主要条件,建议你聘请律师帮你研究对策,获取更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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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很难支持你同事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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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合伙协议无效,不用担心,本人专业房产律师,成功收费,需要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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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要在应诉前做好方案,可以不出钱的。已经支付的30万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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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