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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安徽人 在1998年和老公认识并嫁给了他。也分别在1999年和2005年生了两个孩子 大的是女儿小的是儿子。开始我们一起在外打工。每年做的也都用了所以也没钱存下来。2006年起我就回到他家乡的小镇上找了份临时工做 也不知道他是觉得有依靠还是为什么?从那后他自己赚的钱不够自己用每月还要问我拿 起初我也想回好起来的就没在意。从2006年到现在两个孩子一直是我在养 现在我发现他对我不忠所以要和他离婚 这样的情况两个孩子可以都判给我吗?

婚姻家庭
2010-02-05 15: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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