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跟我嫂子是约95年离婚的(离婚时女儿约两岁),原因是我嫂子作风不太好,是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离婚后女儿为男方(我哥哥抚养)当时说不给抚养费,离婚后我哥哥一直为娶,嫂子已经另嫁。我嫂子也一直未以任何方式探望过女儿,直到女儿七岁左右买过一套衣服。之后我哥哥因车祸导致神经出现问题,整天喝酒不理家里的事情,就更不用说抚养女儿了,所以女儿一直都是我父母(爷爷奶奶)在抚养,现在女儿上中专(17岁),爷爷奶奶已经快70岁了,负担很重了,想请问下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我嫂子承担抚养费及教育费用吗?如果可以请问怎么算?把从我哥哥车祸之时至今的抚养费及教育费用一起算给我父母可以吗?近来我嫂子老是来见女儿,是约出去见,私下对女儿说离婚时因为家里人对她不好,来误导女儿,爷爷奶奶以为是要来抢走女儿,精神受到了很大打击。这样我可以申请取消她的探视权吗?请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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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一位非常有责任感、善良的小叔子!建议象你家这种情况:女儿上中专(17岁)已接近18岁成年,有自己的是非判断标准,在关心她的前提下,多与其沟通,了解她的真实想法。以前17年的扶养费,因你们未曾向她主张,视为放矣;探视权一般只针对10岁以下的孩子。建议对孩子的母亲多一份理解:哪位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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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年的抚养费,而且必须是孩子提出。2、无权取消探视权。3
如果孩子有良心的话,应该会明白谁艰苦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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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