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房子有两个房东,房子是大队的,大队把房租给了一个东北的人,东北人又把一半房子,也是门脸房租给了一北京人,另一半自己住,北京人又隔出一半租给了我,现在这个东北的搬家了,把房全租给了北京人了,而北京人想让我搬走,而我是09年3月8号11500元从别人手里转来的.我还在做饰品店,合同是到2010年5月到期,而他却想让我现在搬走,不想给赔偿,还骗我说他也不干了.
我想知道如果他不干了,我门的合同还有效吗?他是否该给我赔偿?如果他还干的话应该怎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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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可根据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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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北京人存在违约应给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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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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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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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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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