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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4年多。离婚时,婚内财产包括男方所在公司发行的原始股票和双方共同购置的房产1套。当年男方为公司高管对公司上市申请情况应比较了解,但告知女方其公司股票很难上市(离婚后了解到当时男方所在公司一直在申请上市中),因女方不了解男方公司的具体情况,签离婚协议时,就同意按照男方所说持有份额和价格分给男方,当时未做股票的价值评估和股份数的确认,女方分得所住房子1套,并抚养孩子。目前男方持有的股票已上市,市值已大大超出离婚协议中所列价值,是女方分得房产的几倍。 现有3个问题要咨询:1、女方能否要求重新进行财产分割?2、有什么方式可以查明离婚时男方所持实际股份数和价格,是否与离婚协议中所列一致,若男方有隐瞒,是否可上诉?2、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240元,而男方年薪已达十几万元(招股书中有介绍),能否要求增加抚养费? 盼望尽快得到专业律师的帮助,谢谢!

婚姻家庭
2010-02-04 20:41: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已经离婚4年,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一般不会得到支持。但是,如果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方在分得公司股票上的份额和价值有隐瞒或欺骗的情节,可以在知道后一年内主张分割。但是举证责任也挺重。
    追问:应当是两年的时效吧!
    追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所以,应当是两年吧!
  • 离婚之后股票涨价你要分,如果跌了你是否还要补给对方呢?
    从法律上讲,你的重分要求行不通。
    增加抚养费有一定的可能性。
  • 时间太长了,依法你已经无权要求重新分割,但你可以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也会得到法庭支持的,只要你能证明男方的实际收入情况。
    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达到男方收入的20%-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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