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6年3月进公司的,09年刚签定了2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1日到2011年12月30日)。现在公司因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要进行裁员,请问我该如何计算我应得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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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未履行相应程序违法擅自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主张按上述标准的2倍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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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工作一年支付1个月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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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公司应该支付给你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如公司违法解除合同,需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即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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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