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北京市人,现年63岁。1980年10月份左右在北京市一所高校某个单位连续工作30多年(本人不是在编职工),在工作期间,我的户口在2002年转到这所高校的户籍管辖内,按规定2006年初到了退休的年龄,但是单位一直没有给办理退休手续,直到现在2010年还在上班。
在2002年单位给我上了养老保险,到2006年不再给上保险。2002年以前和2006年以后都没有保险啦。请问向我这样的情况,办理退休手续,需要有那些法律依据,以及养老保险的办理。
请法律工作者给予帮助。急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