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她(妻)未登记领取结婚证.同居6年并生有1儿1女.在2006年她跟一男子离家出走至今未归.请问这婚姻有效吗?我现在该怎样解除这婚姻?假如我现在与另一女登记结婚是否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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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同居6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如果你们没有共有财产,只要签订协议,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明确一下,分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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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2月1日起男女双方必须领取结婚证,婚姻关系才能有效成立。没有领取结婚证,只能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您与她人登记结婚不是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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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只是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不存在解除婚姻问题,但若就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议,可诉至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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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但双方若对子女及同居期间的财产有争议,可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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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双方属于同居关系。
不受法律保护。
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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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