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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婆今年75岁了,身体有点不太好,婆婆家有一儿一女,我们是儿子和儿媳,从结婚开始就一直跟婆婆居住,前段时间,婆婆自己跟她侄女提起,说以后,这房子的归属问题,这个房子是婆婆单位分的,点的时候是1998年,两年后才建好,但是1999年,我公公去世了,2000年,我们在这个房子里面结婚了,现在有一个小女儿,听她侄女说,婆婆的意思是把房子留给我们,在她百年以后,她会放一张遗嘱放在她的床头,里面会说把这房子留给我们。但是我想问一下,婆婆这样做,会有法律效应吗?如果我小姑子回家看了,会不会不承认呢。还有就是应该怎么做才能让这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应,需要公正吗。谢谢您,百忙之中给我解答一下,谢谢!如果婆婆把房子留给我们,我们是不是有占了50%的产权啊。老公公的那一份,她女儿应该占多少。

房产纠纷
2009-01-13 13:59: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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