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离婚了,抚养权归孩子的妈妈。最近她要给孩子改名。是不是要征得我《男方》的同意?我不同意她能擅自给孩子改名吗?《改姓》擅自改名后我有什么权利吗?应该怎样行使?

婚姻家庭
2010-02-03 20:56:4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相关法规: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你若想给孩子改姓,只有两个办法:
    1 与你沟通,取得你同意。
    2 孩子10岁以后,他要是自己想改姓名,法律上是允许的。
  •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