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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弟过马路没走人行道、出租车驾驶员没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导致发生车祸(我表弟为香港未成年人),头部受伤,当时建议观察2~3星期。由于父母太担心而且内地无人方便照顾伤者,所以叫了international sos派专车接了他回香港治疗。在香港住了4~5天院即可出院。 经交通部门判定为同等责任。调解不成功,出租车驾驶员很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我表弟于香港所买的意外保险已赔偿大部分的医疗费。具体医疗费有:内地3,527.8元;international sos专车(有国际医生跟随)5~6万;香港医疗费11,660港币(津贴11,160港币). 出租车驾驶员很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第三责任保险公司也没有出面处理过。 请问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出租车驾驶员还没有支付过一分钱医疗费。 而且出租车驾驶员说赔多少由保险公司负责,他没有钱。 谢谢各位!!!

交通事故
2004-12-28 02: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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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