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我和我对象去超市的时候 碰见我对象的前女友和她现在的老公 那个女的过来问我对象 这是你对象啊 问我上网骂她干什么 一门那手点我 我说你别点我 她说就指怎么地 然后就打起来了 她把我打坏了 眼睛肿了 还瘀血 鼻子也出血了 最后他老公踹了我一脚把我眼睛踹坏了 然后我们上公安局报安了 警察说我这属于轻伤害 只能拘留对方 够不成犯罪 对方放话说公安局里有人 如果她们不给予赔偿公安局不拘留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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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轻伤害的,就不只是拘留了,应该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打人者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你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和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呢。即使不构成轻伤害,也可以进行拘留和罚款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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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申请作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可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如果只是轻微伤,可向对方要求民事赔偿,协商不成你可向法院起诉,保留好医疗费、交通费等相关证据以便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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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轻伤 你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还可以一并提起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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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