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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今年读大三,我父亲是一名在内蒙乌海打工的农民工,我妈和他也在同一个工地。11月的一天,他在建筑工地干活,那天这里下了雪,搭建的架子很滑,工头让他上去拆上面的东西,我爸说滑的不行,不想上去。但是拿人家的钱就得为人家卖命,人家坚持要他上去干,他就去了。然后干了不久就从架子上掉下来,摔伤了腿上的骨头,住了一周院,我妈请假去照顾我爸,需要休息三个月,人家工头报销了住院费,从我爸受伤到他们工地结束只有十几天,人家工头说把这十几天工资给了就不管了。可是我爸三个多月都没办法干活,而且伤了骨头,觉得这样处理太不合理了,想找律师打官司,家里穷的拿不出来钱,也没办法。我急切的想知道人家这样做对吗,真心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谢谢!

经济相关
2013-08-19 17:06: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该情况属于雇工从事受雇佣的活动受到人身损害,应当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股共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雇主的责任。聘请当地律师启动诉讼程序。满意请采纳
  •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1、如果是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则属于工伤;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好,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话需要承担责任的,工作中受伤的属于工伤,可要求单位申报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不申报的,劳动者或其家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认定完工伤后在做伤残等级鉴定。找用人单位研究赔偿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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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