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好
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在2008年11月19日开我大哥的货车空车返回时,因公路旁边有个工地占道施工,使原本的双向四车道变成了单向两车道,我在借道越过施工障碍后,在障碍的出口位置与对向的一辆货车相撞,对方是装满货物超载的货车,两车相撞以后,对方的货车跑向了路边,装的货物砸伤了工地施工方的三个工人,其中一个工人食指断了,经过及时救治,断指已经接起,现在自由弯曲时有点问题,经过交警的认定书,我方负主要责任(70%),对方货车负次要责任(30%),伤者方最近提出私了,其中医药费用1万六千元,外加其他杂七杂八的费用一共3万元(不包括伤残赔偿),这3点2万元中他除了只能提供医疗票据的1.6万元。其他的都不能提供任何手续,他说他评了8级伤残,但是依然不能提供评残认定书什么的,请问律师伤者所说的费用合理吗?如果真的是8级伤残,我们应该赔偿他多少钱?另外我们的货车除买了交强险以外还买了第三责任险,听说是买的不计免赔的那种保险,如果真是按照伤者提的那种赔法,保险公司该赔多少钱,伤残赔偿的那笔费用保险公司是否全赔呢?
恳请律师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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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对方是八级伤残,你方需要承担的费用有: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补偿金、交通费、护理费等,至于多少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决定。
你如买了保险可以根据你说买的保险项目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范围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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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需要提供相应材料,保险公司才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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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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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根据你描述的事实情况,你应承担的大部分费用都可由保险公司承担,仅医疗费可能承担少部分。鉴于你们双方私下协商确定的金额不一定能得到保险公司认可,导致你理赔困难。因此,建议:委托律师走法律途径解决,对你对受伤工人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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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