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您好 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在2008年11月19日开我大哥的货车空车返回时,因公路旁边有个工地占道施工,使原本的双向四车道变成了单向两车道,我在借道越过施工障碍后,在障碍的出口位置与对向的一辆货车相撞,对方是装满货物超载的货车,两车相撞以后,对方的货车跑向了路边,装的货物砸伤了工地施工方的三个工人,其中一个工人食指断了,经过及时救治,断指已经接起,现在自由弯曲时有点问题,经过交警的认定书,我方负主要责任(70%),对方货车负次要责任(30%),伤者方最近提出私了,其中医药费用1万六千元,外加其他杂七杂八的费用一共3万元(不包括伤残赔偿),这3点2万元中他除了只能提供医疗票据的1.6万元。其他的都不能提供任何手续,他说他评了8级伤残,但是依然不能提供评残认定书什么的,请问律师伤者所说的费用合理吗?如果真的是8级伤残,我们应该赔偿他多少钱?另外我们的货车除买了交强险以外还买了第三责任险,听说是买的不计免赔的那种保险,如果真是按照伤者提的那种赔法,保险公司该赔多少钱,伤残赔偿的那笔费用保险公司是否全赔呢? 恳请律师指点,谢谢!

交通事故
2009-01-13 21: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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