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和几个朋友合伙做生意.当时入股时我父亲没有现金.所以其它三个老板说一人借五千给他入股.我母亲写了三份五千的欠条.事情发生在大概2003年.现在其中有一个合伙人拿着欠条找我父亲要债..按照欠条.这个钱应该还.可是当时我在那个工厂里开车.运费和一些账目都没有结过.共计的钱和借款的差不多.目前要债的是当时工厂的法人代表.我想问的是.我这些当时在工厂里没有结算过的账目.还有没有效果.可不可以要回或者抵账.请给我专业的意见.谢谢..目前这些事给我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请各位专业人士给予帮助..谢谢各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