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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口属于农村户口,我原生有一个男孩,意外死亡。现我生有两个女孩,是经过政府部门批准的,都持有生育证所生育的。现在因为我村有股份年底分红,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费,但是现在我村小组长认为我生的第二个女孩是超生的,不允许我的第二个小孩参与分配和土地征用的补偿款。请问我的第二个女儿是否属于超生?可不可以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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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1 23:44: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