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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节电行业的销售,08年和09年分别各一次从北京一家公司采购了2台节电设备,每台单价2万多,共计5万的设备款。由于该节电设备在实际测试中,节电效果不好,因此我多次联系北京公司要求退货,退款,对方一直不予退货、退款。但是答应给与私下让销售人员将我的2台设备销售到其他的客户,一直拖了好几个月了,都没有处理掉。 同时我在采购的时候是直接从招商银行的个人账户中将货款打到北京公司的账户,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对方公司也没有开出增值税发票。 现在我想咨询律师,如何才能拿回我的设备款?除了协商之外,要是采取诉讼的方法能有胜诉的把握吗?在采取诉讼的办法之前,我还要提供哪些证据来证明我们双方之间的这种业务往来关系? 谢谢!!

公司企业
2010-02-01 18:26: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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