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区政府09年6月为低保户团购的“独生子女保险计划”的保户。我女儿09年11月不幸患上脑瘤,12月在华山医院行开颅术。术前一直定为双额顶矢旁脑膜瘤,病理报告诊断:血管瘤,富有细胞。医生说是低恶度的。出院后向中国平安保险申请理赔,遭拒赔。理由是血管瘤不是理赔范围。解释权是平安保险。它依据的是里面一个细则:垂体瘤、脑血管性疾病等不在理赔范围。我该如何维权?我们这病不仅是重疾而且还是绝症,医生都说拿不干净,生命期都很有限。我们该如何维权? 一个悲愤的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