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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上海某单位的食堂劳务工,我们的工作性质是炊事员加杂务工,一月工作时间是292小时。 同样他们日班也是劳务工,有的是炊事员,有的是切菜工,不同的是他们不加杂务工,是做五休二。我们四班三运转是两个人一班,负责四十个人左右吃饭,一周另加开两次早饭, 早饭包括:馒头,馄饨,水饺,。。。等。都是两个人亲手做的。这是我们的工作量。日班工作量 日班一共9个人,负责150个人左右吃饭。大致情况就这样。同一个食堂员工为什么同工就不同酬呢?

其它综合
2009-01-12 21: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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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