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2月29号辞工的,1月29号到期,但是我还拿不到全部工资,我有点不相信这个厂,我就去对主管说把工价给我看,我也好心里有个数,结果被拒绝了,主管只说了一个不知道,在这里打工我就从来不知道工资是怎么算的,不知道是计时还是计件,反正做多做少也就差不多高的工资,我该怎么办呢?再加上我们厂的工资是发现金的,没有工资卡,我做了那工资不好拿,有怕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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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报酬的条款,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劳动报酬.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实在不行,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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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厂牌、劳动合同等,可以到劳动局投诉,如果不能解决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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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