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在潍坊一交通路口,本人驾驶帕萨特轿车与一摩托车相撞。事故发生后,交警到现场处理,摩托车驾驶员送医院检查为锁骨骨折住院,我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现场查勘,随后车辆被扣,至今日事故责任尚未界定,对方通过交警协调要求先要两万元钱用于治疗,由于我的轿车保的全险,不同意协调,要求对方诉讼保全,同过法院裁决,有保险公司来承担,但对方至今未诉讼保全,本人希望早点把车提出好维修,应如何操作?请律师给予解答?
-
车辆有可能用于鉴定,鉴定结束后会返还,如果对方申请保全你可以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即可。责任确定后对方才可能起诉。建议不要因为有保险就轻易揽责任。
-
交警部门为了查清事故原因可以暂扣肇事车辆,如需对车辆进行鉴定、检验,在鉴定检验完毕后会通知车主提车,车主应及时提车。如果交警部门没有通知车主提车,在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后,除非事故伤者向法院请求诉讼保全,车主无须交押金即可提车。另外需提醒交警一般在事故发生10日内即会作出事故认定。就您来讲等几天就可以提车。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