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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得到大家的帮助 我现在是一头雾水 不知道怎么办了 是这样的 在我18岁的时候打工认识一个男的 那时的年少无知导致我和他有了孩子 还和他去了他老家 因为当时我没有身份证 就在我那边拿了一分证明 我都没去男方这边就拿去办了个结婚证 可后来我们没在一起了 他也一去多年无音信 孩子没管过 我一个人带着孩子在外打工 在前年和一个对我们很好的男的结婚 拿了结婚证 那是在民政局拿的 可现在那个男的出现了 说找我麻烦 要告我 还威胁我 我不敢见 因为现在的老公不知道这些 我更害怕伤害到孩子 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想问的是 那个时候他拿的那结婚证是有合法的权益的吗?那既然是合法的 为什么我前年结婚的时候去民政局办结婚证 哪里没有说 还给我办理了结婚证 ? 我是不是犯了重婚罪 ? 可我一点都不知道 我该怎么处理 他要告我的话 我是不是要做牢阿?

婚姻家庭
2009-01-12 11:23: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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