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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老板开了好几家店,请了十几个店员,另外还租了个办公室请了一个会计,一个仓管,一个文员,但他只注册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有注册公司,也没有和我们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请问他这算非法经营吗?我能去工商局投诉他吗?需要哪些材料? 另外他拖欠我工资,劳动仲裁说他如果没有公司营业执照的话,他们那里不好管,让我上法院?是这样的吗?

公司企业
2010-02-02 08:50:4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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