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9月租的房子到2010年9月到期,现在房东卖了房子,新房东要我现在搬,说现在房子已经过户了。理由是我以前和房东的儿子签的租房合同是无效的,我的租房合同是无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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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能一概而论。如房东儿子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你有理由相信他有代理权),或房东知道你住进来而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可,租赁合同有效。
二、如租赁合同有效,房东将房屋出售,原租赁合同对新房东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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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你有权继续租赁房屋直至租赁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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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已经实际履行租赁合同,你可继续租住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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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继续承租呀,直至你到今年事9月份,不过你这种情况最好和新房东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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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东是否知道,如果其知道的,合同有效,而且租期未到期,其无权要求你搬出,而且你还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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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